最近這段期間,歐盟頻繁出臺新法規,用于限制和規范塑料制品、化妝品以及玩具等產品的進口。
雨果網綜合商務部網站等媒體的報道,最近歐盟發布新法規(EU202/2014),對有關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要求進行了修訂。新修訂要求主要為:新增2種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觸材料的單體;明確雙氰胺單體的特定遷移限量為60mg/kg;將原有物質1,3-苯基二甲胺的限制,由單獨遷移限制改變為與新增物質間苯二甲基異氰酸酯共同限制,特定遷移總量為0.05mg/kg;以及對限制說明等進行了更新。該法規將在發布20天后生效,并設定緩沖期,即在2014年3月24日以前合法進入歐盟市場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即使不符合該法規要求,也可以繼續投放市場至2015年3月24日,直至存貨銷售完畢。 另外,在本月10日,歐盟委員會又發布官方公報(EU)No358/2014,修訂了歐洲化妝品法規No1223/2009附件Ⅱ,限制物質清單新增尼泊金異丙酯、羥苯異丁酯、羥苯芐酯、4-羥基苯甲酸苯酯、戊烷基對羥苯甲酸酯5種對羥基苯甲酸酯類物質。
此外,修訂案還規定二氯苯氧氯酚在漱口水中使用最大濃度為0.2%,在其他化妝品如牙膏、手皂、撲面粉中使用最大濃度為0.3%。羥基苯甲酸及其鹽和酯類作為單酯中的酸用于制作配制品中的最大濃度為0.4%,作為混合酯中的酸最大允許濃度為0.8%。 2014年10月30日前,不符合新規的化妝品仍可在市場上正常銷售,2015年6月30日起,所有市場上流通的化妝品必須符合新規。